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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人高的麦浪、歪歪扭扭的栅栏、深浅不一的乡间小道。
这一切都是如此熟悉而陌生。
在穿过麦浪的乡间小道上前行,那种异样的熟悉感愈发浓烈。
直到看到道路尽头那座为爬山虎覆盖了斑驳墙面的三层小楼,宋恪礼才从记忆中挖掘出来自己熟悉感的来源。
这里是自十二岁上外婆离世时起,他已经有很久没有回来的英格兰乡下。
天边的残阳给小楼渲染了一层浓浓的血色,让气氛显得有些诡异。
但那个熟悉的身影的出现,让宋恪礼心中的淡淡诡异立刻化为乌有了。
“,又去哪里玩了,快回来吃饭!”
是外婆在叫他吃饭。
外婆说的不是英语,据母亲说,这是古代凯尔特人的语言,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听懂了。
但宋恪礼听得懂,他不但听得懂,还很快就学会了说。
他也难免因此染上了浓重的口音,导致他的英语发音十分古怪,这让宋恪礼在上学时没少受嘲笑。
不过很快,他就用事实教会了同学们一个道理不要惹比你拳头大的人。
“我来了!”
宋恪礼眼看着“自己”扔掉手上不知从哪里捡来的枯树枝,一蹦一跳地往外婆的方向跑去。
他这才发现,原来自己所穿的,都是自己小时候的衣服。
而他的手脚,虽然比寻常小孩大一些,但也明显都是小孩子的手脚。
宋恪礼想停下来,但他好像一个第一视角的旁观者,只能眼看着自己跑向外婆,还有那栋看起来越发奇诡的小楼。
就在宋恪礼仔细看那栋小楼的时候,眼前的小楼却仿佛突然迅速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