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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霉。最近常有警察在这个酒店扫荡,以前的靠山最近刚倒,风向马上就变,当真是快得让他胆寒。
来的两个警察,一个干练一个肥头大耳,肥头大耳的是派出所副所长叶建国,而干练的那个警察看起来陌生得很却是一脸严肃,不是扫黄办那位梁警官,而且看他的气派,竟是叶建国都要听从他。
“你就是李拾欢吗?跟我走一趟吧。”
满脸不屑的语气,欢歌早已习惯,他随便披上一件衬衫,穿好衣服就走了。若隐若现的锁骨,让那个干练的警察微微皱眉。
欢歌似乎看出他的不愉快,反而轻笑了起来:“这位警官,不知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?”
“我们有案子需要你回去协助调查,你快穿好衣服,我们走吧。”
他不知道今天会有什么事,反正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被请去警局,但今天似乎不为了扫黄打非,难道是江露又想了什么新的点子折腾自己吗?
欢歌有些庆幸,幸好左先生走得早,不然如果被一起抓住,只怕连最后的好印象都不覆存在了。
警局的人显得很严肃,他也有些紧张,坐在审讯室里,也不敢四处张望。等了大约半小时,才有一个比较年长的警察走了进来,和刚才带他来的那位干练的警察不一样,看起来是上司。
“知道为什么找你来吗?”穿大衣的那个警察似乎也不是扫黄办的,以前没有见过。
“不知道。”欢歌几乎可以肯定今天的事情和江露有关,不知道她又想怎么样。
对方递过来一张照片,上面的男人大约四十多岁,秃顶,手上还带着结婚戒指。
“这个男人你认识吗?”
“他是我一个客人,前几天刚来照顾我的生意。”这句话很含蓄,但警察自然非常明白他的意思。这个男人就是江露的丈夫,欢歌心想,看来他来找自己陪夜的事情东窗事发,只不过这要怎么了结。
“你身上的伤都是他弄的?”另一边坐着的干练警察,刚才在酒店的时候已经看到欢歌身上的伤,显然已经向别人探听过他的事情。
“是。”欢歌不愿意多说话,尽量简洁,他不知道牵扯到怎样的事情里。
“你知道他是谁吗?”
“知道。”
“哦?那你说说看。”
“他叫郑光通,是这一带的老大,最近常来我们店里。”
“他是最近常来你们店里?还是常来找你?”警察的问话一句便切中要害。
“他要来找我,我也没有办法。”欢歌把头歪到一边,不想再说。
“那你知道他出什么事了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