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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想回忆,我从没觉得自己是个好记性的人,但是我忘不了……
有些人,哪怕消失在你生命中,却驱赶不出你的脑子。
一情一景,就如同电影一样,周而覆始。
在遇见他那天,我走在放学回家路上。习惯性的低头走路,马路很大,我走在那么边上却被辆车撞了。
当然不是汽车,只是一辆半新的自行车。
没有感觉到痛,只是惯性让我倒在地上,而撞我的人却来得比我还紧张。
匆忙被抱起,我抬头看到有些青苒的下巴。
——叔叔,我没事。
我好笑的看着男人略显紧张的面容变得愕然,目光将我上上下下打量。
——真的?
要不你送我回家吧,叔叔。
他是个陌生人,却让我感觉不陌生,甚至会让人觉得他比较好欺负。
把我放在后座,朝着我指点的地方,他骑得非常平稳。
那日,西阳撒满整条道路,风里有股夏天快来的味道。
把我送到,临走时他留下了电话号码,写在我的笔记本末页。
我想,如果不是那晚事情让我崩溃到边缘,他的号码也许永远会尘封在我笔记本后面。
进家门,看到满地的玻璃碎片跟东倒西歪的桌椅板凳,还有一声大过一声的争吵,还有向我砸过来的玻璃杯。
——滚!你别再出现在我面前!跟狐貍精过去吧!
——要滚是你滚!老子的房子!
总是无休止吵架的他们却不选择离婚,谁都不想要我这拖油瓶。
走出家门,原来自己无家可归。
走到电话亭,然后拨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