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以我在五年前写过的短篇\"萤火虫\"为底本的。 木来我打算把它扩写成中篇,不料一写就欲罢不能,写成了长篇。 也许是小说本身的要求超出我所想像的缘故。 第二,这是一部极其私人的小说。 就如有些人喜欢我,有些人不喜欢我一样,有些人富喜欢这部小说,有些人不会喜欢。 但我希望,这部小说罢凌驾我个人而流传下去。 第三,这部小说是在南欧写的。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一十一日,我在希腊的未可诺斯岛开始动笔,一九八七年二一月二十七日在罗马郊外的公寓酒店完成。 我几乎天天泡在吵闹的小节馆里,戴看耳机重复听看\"佩珀上士\"的录音带,一边听一边写。 在某种意义上,这部小说可说得到列侬和保罗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