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的犯罪前科是这样的。 很多年前,他和他的大哥正值十八九岁年纪,大哥谈了个很漂亮的女朋友。俩人感情浓得化不开。可谁知,这个女孩在外面又勾上一个有钱的老板,做文玩生意的。大哥知道之后愤懑异常,但又对自己的一事无成感到惭愧,所以只能独自伤心流泪。 一日酒后,誓要替大哥出气的他,去撬开人家的店门、砸了人家的店。 这并没完。 那女孩是这家店的店员,听朋友说他要来找事,直接报警。 大哥听朋友说他负气而去,扬言替自己出一口恶气,担心他出事,急速赶过来。 于是,警察到来时,看到的是一地狼藉的店铺,还有正在拉扯吵架的兄弟俩。 结局出乎意料! 大哥一力承担,说店是他砸的,人是他打的。被判了三年。出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