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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慕梓安同研究室的一位女生,她是专门负责后勤方面的,经常把衣服洗干凈、晒好,拿着衣服送到慕梓安们宿舍的楼底下。
那时候,慕梓安正在吃饭,一回来就看到她以前的生物老师、现在的伙伴李毅霄,正在和那个女孩在一起聊什么。
李毅霄神情非常覆杂,有几分怀念,偷偷看了那女孩好几眼,一和她对视,就低下头。
慕梓安本想装作没看到他们两个的,可那女孩儿一眼就见到了慕梓安,把低着头把洗干凈的衣服放在桌子上,转身就走……
慕梓安顿了顿,想这女孩应该是被李毅霄看害羞了。
那天晚上,李毅霄在实验室,没有出去,走过来走过去,对慕梓安说。“餵,,今天找你的那个女生,你认识吗?”
“不。”
李毅霄有些兴奋,歪着头,睁大眼睛看着慕梓安,“她叫白桦兰,是是后勤部的,为什么会来这里找你?”
慕梓安翻了个身,继续记数据,说:“不知道。”
“别这样嘛。”李毅霄一跛一跛地走过来,说。“好歹都是伙伴,太不够意思了。”
慕梓安干脆坐下来,转了一下椅子,面向李毅霄,说。
“好吧,你要问什么?”
慕梓安对李毅霄是感激的。
初中时期,他是唯一一个没有用有色眼镜看她的老师,在知道慕梓安与众不同之后,他也没刻意避嫌。后来,还向组织的举荐了自己。
无论什么角度来说,慕梓安都欠他一个人情。
李毅霄拉开椅子,也坐下去,说。“我想追她,她太像那个人了,虽然我现在说不上是什么感觉,但我对她很在意……你能帮我这个忙吗?”
慕梓安楞了一下。怪不得李毅霄今天会露出那种表情,原来是那个女孩像他家中那位已过世的妻子啊。
“……嗯。”
“帮我写封情书吧。”
“……”
“呃,我心思不细,字也不好看,也不知道女生喜欢什么。”李毅霄挠头,尴尬地说。
慕梓安沈默了一下,又站起身,去看数据了。她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——自己还没给谷楠写过情书呢,怎么能先给一个陌生的女生写。
于是,慕梓安说。“你自己写,我再帮你抄一份。”
后来,慕梓安帮他抄了一遍。
李毅霄是个典型的理科生,写字很混乱,都粘在一起,分辨很长的时间,也不知道他写得到底是什么。
尤其是他还想引经据典,许多诗词都是慕梓安没见过的,到后来也懒得给他查了,看着是什么,就写什么。
李毅霄只在高中的时候,和他那个过世的妻子谈过恋爱,所以现在还是他第一次主动追女生,那时候还不流行当面告白,大部分都是写一张纸条过去。
李毅霄很紧张,托人把信放到白桦兰宿舍里之后,才发现他忘了署名。
不过,这些事情是慕梓安不知道的,工作完成后,她就直接回去了。而李毅霄害怕被拒绝,所以他是在所有人走后,才把信放到白桦兰的宿舍外上。
大的工程完后,慕梓安就把许多不重要的工作拿回家做,让她在组织的时间大幅度减少,经常和谷楠待在一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