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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怀安发了疯似的,在d市找了整整一天,入夜后也不肯休息。将近天亮的时候,才蓦地收到云舒的信息。
她回s市了。
周怀安将许然交托给手下的人,便匆匆忙忙往回赶。
到达s市机场的时候,周怀安问云舒,“她现在在哪?”
“城南墓地。”
周怀安浑身一震,久久的回不过神来。若说他看到余欢的纸条,只是惊慌失措,和浓浓地不安。这会儿,却是足够确认,她真的……什么都想起来了。
城南墓地。冷风萧瑟,刮得人脸生疼。余欢跪坐在墓碑前,碑前放的花是婆婆最喜欢的百合。婆婆常说,百合素雅,干凈。她却没能如婆婆所愿,成长为一个素雅干凈的女人。她现在仿佛一个破碎的瓷娃娃,几是不堪一击。
照片上的女人,看来只有六十多岁的年纪,微微笑着,看来慈祥和蔼。
余欢凝着这张熟悉的脸,记起许多被淡忘的,小时候的事情。孤儿院的小姑娘淘气的不少,她却是最玲珑最漂亮的那个。婆婆一直都最喜欢她,所以长到七八岁的时候,也不肯让人将她领走。
后来,去了一位有钱人家的夫人,看中她的长相。这样一去,可就是小姐。婆婆便是舍不得,也还是让人将她带走。她心裏百般不情愿,可日渐懂事,明白婆婆的不易。然而她素来牙尖嘴利,受不得多少委屈。那户人家实难将她培养成千金小姐,终于还是将她送了回来,转而领养了另一位小姑娘。
婆婆知道,她是舍不得她,从此以后,对她几是当做亲生孙女来对待。
婆婆供她念书,上学,却从未真正管教过她的学习成绩,只说,能凑合就行了。婆婆常说,女孩子要自尊自爱,要知廉耻。婆婆还说,最能让人愉悦的并非那一张脸,而是她所散发出的气质。婆婆养育她十几年,最深的教诲不过一个“信”字。
婆婆说,这做人吶!要言而有信,要明媚自信。
高中的时候,她暗恋一个学长,那学长还是学生会的主席,是无数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。青春期的小女生多半有了自己的小秘密,她没能瞒住。
婆婆摸摸她不大光滑的脸蛋,“丫头,等你考上他的大学,就和他表白吧!”
那一年,学长念了s市最好的一所大学。她青春期长了一脸的痘痘,后来果真发愤图强,考到了学长所在的学校。可是,等到她考上大学的时候,她由班花荣升为系花,前呼后拥的男生多得乱花了她的眼。余欢便渐渐地忘了那位学长,表白的事自然也就搁置了。
余欢凝着照片上的婆婆,嗓音低哑,“婆婆,我好像爱上了一个人。”说着,不禁自嘲一笑,“就是啊!肯定是一个人,总不能是一个动物吧!”
余欢不知自己跪坐了多久,只起身的时候,极其艰难。她双手撑着地面,弓着腰拍大了膝盖上的灰尘,缓慢的起身时,仍觉得脑袋一阵眩晕。
余欢怎么也不曾料到,会在半山腰的地方,遇见周怀安。他看起来憔悴极了,脸色极差,黑眼圈浓的好似熊猫眼。
“欢欢……”他的嗓音极轻极柔,一双眸子腥红,泛了血丝。余欢跪坐许久,只觉得腿脚冰凉,她裹了裹身上的大衣,径直错过他。
他的声音温柔,她却猛然想起,他叫许然“然然”的时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