恩便看到一个三四十岁左右的光头胖子,正在自己农舍门口徘徊。 胖子是真的胖! 一米七多的身高,重量至少两三百磅,手里还拿着一根铁质的拐杖,圆滚滚的身材,走起路来慢腾腾的,拐杖不时的点在地上,发出声声沈重的声音。 站在那里不动时,就像是一堵墻。 他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,一身得体的深蓝色西装,整个人看起来很平凡。 但此刻的林恩却是有点诧异,他已经认出了这个胖子是谁。 就是大名鼎鼎的金并,威尔逊菲斯克! 他曾经在大都会帮助超人的时候,有见过金并的资料。 金并来到了布朗克斯区?孤身一人在自己家门前徘徊,这是想干嘛? 林恩不动声色的走到门口开门,这时金并却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林恩面前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