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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再也不想回忆起矿坑下发生的事情了,就让它像噩梦一样淡去吧。
“别说我了,”我挥挥手,“说说你吧。你是怎么逃脱法网的?”
“你猜?”尼克促狭的眨眼,随即揭晓答案,“那天雾太大,警察跟丢了!”
“我发誓。”我煞有介事的竖起手掌,“以后再也不埋怨起雾的天气了。”
尼克一笑,接着说下去,“当然,我仍然是首要怀疑对象,但他们没有直接证据,不能提出指控。”
“猪头这就善罢甘休了?”我有些意外。
“哪里啊!”尼克感嘆,“便衣跟踪了我整整半年,我就像长了两条小尾巴,干什么都不方便,也不敢贸然打听你的消息。最后,看实在没法从我身上挖出你的下落,他们才决定停止浪费警力。”
从他的语气里,我听出了艰辛,虽然他不曾在监狱里做苦工挨鞭子,但内心所受的煎熬绝不亚于我。
在月光宁静的照耀下,我们彼此依偎,享受着重逢带来的圆满祥和。
“以后怎么办?”我问。
“怎样都行。”尼克说,“只要我们在一起。”
一个月后,我们搭上邮轮,重返大不列颠——我要还自己清白。
此举相当冒险。但尼克向矿场隐瞒了我的生还,因此,从法律上讲,我已经死了,还有比这更好的幌子吗?
通缉令解除了。经过简单的变装,我混上了船。回程的旅途,尽管再也不用爬桅桿了,但我仍然时常累得腰酸背痛,原因嘛……尼克竟还记得分手前我说的话。
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亲切。我必须使用化名,每次出入公众场合都必须佩戴假发和眼镜,以防被人认出。我不喜欢躲躲藏藏,索性离开伦敦,待在乡下的庄园里,陪伴母亲。
我被捕后,她憔悴得厉害,多数时间都卧病在床。我很想跟她说说话,使她相信,我并不是那么十恶不赦。可母亲显然不想见到我这个令家族蒙羞的孽子。每当我走入房间,她就会合上眼睛,拨动念珠,嘴里喃喃着祷告词,仿佛我是个恶魔什么的。回想起过去她对我的溺爱,那样子真叫我肝肠寸断。
我查明真相的决心更加坚定了。但事情过去那么久,始终找不到合适的切入点。
尼克就会劝我耐心,劝得我都烦了。
“或许,他找了个男妓,价钱没谈拢,发生了争执,对方把他杀了。就这么简单。”我赌气说,“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凶手是谁了。”
“这说不通。”尼克绕到我身后,给我按摩肩膀,让我放松下来,“你说过,他和你一样,不屑于和绅士阶层以外的人发生关系。”
这倒也是,我嘆了口气。
尼克突然停下动作,靠近我耳边,“约翰,你有没有考虑过这样一种可能性。”
“什么?”
“干掉他不是凶手的目的。”
我无法跟上他的思路,“那凶手为什么要干掉他呢?”
尼克顿了顿,“陷害你。”
“荒谬!我又没有……”刚说了一半,我想起詹姆斯爵士的遗言,工厂……我从椅子里猛地站了起来,转身面对他,“我可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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